解释修改后,一方面,以往“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方能入罪的标准当然不再适用;对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价值不到三千元,但经综合考量认为社会危害较大的,如多次掩饰、隐瞒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可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另一方面,取消入罪数额标准,并不意味着对掩饰、...
案例一 渝北检刑不诉(2024)170号 陈某为牟取非法利益,将自己名下一张银行卡提供给他人用于接收犯罪资金,并通过取现的方式帮助转移人民币4.8万余元,含被诈骗尹某的3.9万转款。陈某自动投案,亲友代为退赔尹某的经济损失3.9万元人民币。不起诉理由:初犯、偶犯,从犯,积极退赃,取得谅解,认罪认罚。案例二 ...
基于此,就本案而言,尽管罗某礼掩饰、隐瞒了六辆盗窃所得的机动车,但价值远低于五十万,不宜认定为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故二审法院综合全案情节改判其有期徒刑一年。【裁判要旨】1.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上游犯罪具有依附性,社会危害危害程度通常轻于后者,故在所涉犯罪数额等情节大体相当时,对...
本案中,被告人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盗窃他人财物,价值32400元,数额较大,构成盗窃罪;被告人王某作为从事废品收购的人员,其明知涉案脚手架扣件来路不明,仍29次低价予以收购,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于上述定性,并无争议。本案争议焦点在于王某的收购行为是否属于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情节严重”。《...
一般来说,对多次或使用多个银行账户帮助他人频繁转账、套现、取现,利用虚拟货币转账、套现、取现,通过非法支付平台、跑分平台转账、套现、取现,就转账、套现、取现行为额外收取异常“手续费”的,可以认定为具备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的“明知”。【案例】朱某、刘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2022)浙0225刑初35号】...
案例1:刘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二审改判无罪 一审情况 一审法院认定:被告人刘某某系从事域名买卖交易投资活动的个体经营者。WWW.某*.CC域名系2009年5月由被害人陈某以人民币11.85万元竞拍获得,于2010年8月被张某(另案处理)盗走。2011年6月22日,被告人刘某某明知WWW.某*.CC域名系犯罪所得,仍以...
从《解释》的条文位置来看,综合考量规则系直接针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的入罪情形,但其所蕴含的精神无疑同样应当在决定应否升档量刑时予以参照。基于此,本参考案例的裁判要旨之一明确:“对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案件的入罪和升档量刑,应当坚持综合考量原则,结合上游犯罪的性质、掩饰、隐...
关键词刑事 盗窃罪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 情节严重 连续多次 同一上游犯罪 犯罪所得 量刑均衡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至5月期间,被告人徐某在安徽省明光市某产业园建筑工地从事水电工作,见该工地内脚手架扣件无人看管,先后24次盗窃该工地内脚手架扣件,并分29次将窃得的脚手架扣件运至被告人王某在明光市经营的废品收...
案例四 李某等团队式掩饰、隐瞒违法犯罪所得案 基本案情 2022年8月至9月,被告人李某昊明知系犯罪所得,仍伙同王某洁(未到案)、陆某、李某在沭阳县、泗阳县等地使用多人银行卡进行跑分转账,卡主在转账过程中提供刷脸验证帮助。其中,被告人李某昊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