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明确废止公告的情况下,不能简单地认为《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经废止,但其在实践中的应用应当遵循《排污许可管理条例》的新规定。 建议与参考 对于具体排污许可管理的要求和程序,建议直接参考《排污许可管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以确保合规性。 如需了解《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废止情况,建议查阅...
一、决定予以废止的规章 (一)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1983年,城环字〔1983〕483号,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 (二)环境监理人员行为规范(1995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6号) (三)电磁辐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1997年,国家环境保护局令第18号) (四)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2007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5号) (五)环境行政执...
答: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下一步,我部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举办培训,做好政策解读,加深企业和基层对排污许可政策的理解,...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部令 第 48 号 《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已于 2017 年 11 月 6 日由环境保护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 李干杰 2018 年 1 月 10 日 环境保护部近日印发《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规定了排污许可证核发程序等内容,细化了环保...
《排污许可管理条例》是国务院颁布实施的行政法规,《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是生态环境部颁布实施的部门规章,二者均对排污许可管理领域政府、企业、社会公众行为及其关系之间进行调控,制定、颁布、执行都应遵守《立法法》规定。 在《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废止或修订前,与《排污许可管理条例》不一致的规定,应当按《...
修订后的《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7月1日起施行,《排污许可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下一步,海安生态环境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抓好落实: 一是做好宣传解读。加大宣传力度,及时组织举办培训,详细解读新修订的《管理办法》内容,特别是对新变化进行深入解析,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