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由于担保物权均是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其目的,所以所有的担保物权均从属于其所担保的债权。也就是说,担保物权所担保的债权为主权利,因此通常称之为主债权;而担保
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77条第1项的规定,主债权消灭,担保物权消灭。该项规定体现了担保物权具有( )特征。 A. 从属性 B. 不可分性 C. 物上代位性 D. 优
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 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 B. 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 C. 基
百度试题 结果1 题目担保物权具有从属性,因此,抵押权相对于其所担保的主债权而言为从权利。 A. 错误 B. 正确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解析 B 满分:2 分 正确答案:B
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A. 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 B. 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 C. 基于担
关于担保物权,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担保物权注重物的价值形态,因此其标的物无须特定B.基于担保物权的从属性,任何担保物权均不得先于主债权而设定C.基于担保物权之不可分性
况且《民法典》第389条也将损害赔偿金列为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因此,担保的从属性应该是指对所担保债权的从属性,并非指对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属性。 综上,物的担保之从属性应指向担保物权的从属性,而非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其解决的是两...
担保物权以主债权的成立为前提,随主债权的消灭而消灭。这体现的是担保物权的( ) A. 优先受偿性 B. 从属性 C. 不可分性 D. 支配性
根据担保合同的从属性,如果甲与乙之间的借款合同是无效的,或者乙免除了甲的债务,那么乙对汽车拥有的担保物权也就随之无效。另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适用《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解释(以下简称“担保解释”)第二条,担保合同中约定担保合同效力独立于主合同的约定无效。 比如上例中债权人乙担心自己的钱收不回来,在与丙之...
担保权的从属性是针对所担保的债权而言的,一是发生上的从属性,担保债务随着主债务而发生;二是消灭上的从属性,主债务无效担保债务无效;三是特定性上的从属性,担保债务的范围不能超过主债务的范围;四是抗辩权上的从属性,担保人享有主债务人的一切抗辩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