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法第三十一条是关于保证人的追偿权的规定。简单来说,就是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之所以享有追偿权,是因为保证人履行保证债务实质上是为债务人履行债务。追偿权的范围包括保证人实际承担的保证责任、法定利息、必要费用等。但如果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而给付的金额大于债务人的债务免除金额,则...
担保法第三十一条司法解释主要涉及到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的追偿权。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实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已被废止,因此所谓的“担保法第三十一条”实际上对应的是《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 在《民法典》中,关于保证人追偿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第七百条:“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
1【题目】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与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何适用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担保法第二十五条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
第一,我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只规定“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并未明确只起诉债务人,...
com ALL Rights Reservrd 版权所有 广州富嘉科技有限公司 丨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粤)字第046...
你好,第三十二条: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这个是什么意思哈,有谁能解释一下呢。...
担保法解释第三十一条与担保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何适用担保法解释 第三十一条 保证期间不因任何事由发生中断、中止、延长的法律后果。 担保法 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期间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