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某某不服,向公司领导反映情况,经调查证实,张某某的行为构成报复陷害罪。 二、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五十四条,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本案例中,张某某作为国有企业员工,其行为虽未达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标准...
被告人何德绪,男,48岁,曾是四川重庆家具一厂的工人,1986年7月9日因涉嫌报复陷害罪被逮捕。1982年,他在推销影剧院椅时因索贿和贪污647元被厂方处罚,对此心怀不满,认为是厂党总支书记叶祖碧的报复。从1983年1月至1984年3月,他向四川省和重庆市的领导及政法部门连续递交了22封信,捏造叶祖碧...
汪某犯报复陷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律师说法:报复陷害罪的相关规定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报复陷害罪侵犯的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在客观行为上表现为滥用职权、假公济私。本罪的犯罪...
其故意的具体内容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滥用职权的行为会造成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的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结果,而希望或放任该结果的发生;报复陷害罪的行为人,则主观上具有报复陷害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举报人的目的,明知自己的行为会侵犯上述人等的民主权利和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却希望这种结果的发生,只有直接故意...
报复陷害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人、批评人实行报复陷害的行为。中国刑法中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的一种。主要特征是:(1)侵犯的客体是公民的民主权利,即公民的控告权、申诉权、批评监督权和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2)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具有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对控告人、申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