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EPC”模式 即融资+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模式,是对EPC模式的一种拓展和变形,在国际工程承包中用的比较多。 “F+EPC”模式是由政府或政府授权的项目业主招募“F”端,与项目业主单位共同组建项目SPV公司,“F”端占股70%以上,项目业主公司象征性出资占股,筹集项目资本金(大概总项目20~30%),再由SPV公司向银...
一、社会投资人+EPC 在这种模式下,社会投资人负责项目的资金投入,而EPC公司则负责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和被委托的关系。社会投资人的目的是通过投资获得回报,而EPC公司则是通过履行合同获得利润。在这种模式下,EPC公司的责任主要是确保工程按时、按质量、按预算完成,而社会投资人没有过多...
投资人+epc模式和..该模式下合作范围主要包括城镇化建设、工业园区开发、乡村振兴、农业资源开发、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文旅综合体、城中村改造、老旧街区提档升级改造等方面,尤其以综合性的片区开发居多
“EPC+F”模式:即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融资模式,在工程投资需求不断扩大和工程项目全寿命周期集成的背景下,日益增加的竞争压力驱使业主和承包商主动寻求非常规的项目合作方式,EPC+F便应运而生。 EPC在前,F在后,建筑工程总承包方获取EPC项目并帮业主...
F-EPC是指有融资的工程总承包,定义本身说明不了什么,属于项目模式中的某一部分环节。片区开发本身是一种模式的统称,她与F-EPC等不在同一层级上,可以说,F-EPC是片区开发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PPP的必要组成部分。 (二) 不存在F-EPC与EPC-F的划分 有些读者后台咨询F-EPC与EPC-F有什么区别,在这里统一作答一下...
“F+EPC”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承揽整个建设工程的融资、设计、采购、施工。也就是在EPC基础上增加了一项融资任务。 “F+EPC”模式在2018、2019年之后大行其道的背景是:BT不能做了,新增隐性债务防范很严,地方政府项目筹资困难。彼时发改委和住建部正好在推EPC,又称“交钥匙”工程,那既然“交钥匙”,那资金你也解决...
从法律本质上,这种关系与银行贷款并无实质区别。因此,实质上看,如今的“投资人 EPC”与当年的“F EPC”并没有本质区别。只是在《政府投资条例》出台之后,“F EPC”在市场上过于敏感而被弃用。当然,在交易结构上(例如是否成立项目公司、是否引入资金方等),两种有时会有差别,但是并不影响本质属性。
一、F-EPC仅为片段,加O什么也没用 (一) F-EPC是指有融资的工程总承包 F-EPC是指有融资的工程总承包,定义本身说明不了什么,属于项目模式中的某一部分环节。 片区开发、PPP等,本身是一种模式的名称,它们与F-EPC等不在同一层级上,可以说,F-EPC是片区开发的必要组成部分,也是PPP的必要组成部分。
“投资人+EPC”模式即中标企业作为工程总承包企业建设本项目,同时该项目也由中标企业投资并获取投资收益。其合规要义在于:既然中标施工企业是投资人,项目资本金由企业出资,那就是企业投资项目,不是政府投资项目了。《政府投资条例》规定“政府投资项目不得由施工企业垫资实施”,而政府投资项目的定义是“政府采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