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第29条规定虽然适用于不同的情形,但如果被执行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且被执行的不动产为登记其名下的商品房,同时符合“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与“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两种情形,则该两条适用上产生竞合。案外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了无过错不动产买受人可以排除金钱债权人执行的四个条件,只要有一个要件不符合则不能排除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以物抵债协议不同于买卖合同,其性质或者是新债清偿,或者是债务更新。在新债清偿场合,同时存在新旧两个债,与单一之债性质的买卖合同判然有别;在债务更新场合,债权人仅享有...
一、《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与第29条的区别通说认为,第28条针对的是无过错的一般不动产买受人,买受人名下是否有房产不影响适用, 买卖的对象可以是企业或个人等民事主体所有的一切不动产,不动产买受人仅能排除一般金钱债权的强制执行。第 - 宿迁臧其东律师(剑辉所
【裁判要旨】根据《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
分析上述司法解释,对于买受人提出案外人执行异议,《执行异议和复议若干规定》第28条和29条规定了不同的保护要件。其中,第28条适用于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的情形,而第29条则适用于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名下的商品房提出异议的情形。从异议对象来看,第28条与第29条是特别...
一、背景法条与问题 最高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
《异议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金钱债权执行中,买受人对登记在被执行人名下的不动产提出异议,符合下列情形且其权利能够排除执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签订合法有效的书面买卖合同;(二)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三)已支付全部价款,或者已按照合同约定支付部分价款且将剩余价款...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执行异议复议规定》)第二十八条系一般不动产买受人物权期待权。根据中国裁判文书网近四年的案例分析发现,第二十八条在适用时仍会…
《执行异议和复议规定》第28条规定“在人民法院查封之前已合法占有该不动产”中的“占有”,应当理解为对不动产的支配和管理。如取得房屋钥匙、办理物业入住手续等,并未以实际入住或使用为占有的必要条件,故开发商将房屋、车位交付买受人后即可认定买受人构成占有,即占有房屋、车位的时间应认定为开发商的交付时间。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