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由三种权利构成,即专有所有权、共用部分持分权和成员权。一体性是指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内容必须结为一体,不可分离。(2)专有所有权的主导性。一是取得专有所有权即意味着取得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二是专有所有权的大小,决定了共用部分持分权及成员权的大小。三是在区分所有权成立...
区分所有权的三项权利构成: 1,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 2,对建筑区划内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权. 3.成员权 是指建筑物区分所有人(业主)基于一栋建筑物的构造,权利归属及使用上的密切关系而形成的,作为建筑物管理团体之一成员所享有的权利. 那么业主具体有哪些权利义务? 业主具体有以下权利与义务: 1,建筑物内的住宅,...
1.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具有集合性与主导性.构成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项要素即专有所有权,共有所有权(还有土地使用权)和共同管理权这些不同的权利是集合在一起的.在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的三个组成部分中,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的所有权占主导地位,没有建筑物区分所有权人对专有部分所有权,就无法产生专有部分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