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税地字〔1986〕8号文件规定,企业新建的房屋,如果属于自建的,建成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但是建成的次月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在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次月起缴纳房产税。如果新建的房屋属于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从办理验收手续之次月起缴纳房产税,但是验收手续之前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在使用或出租、出借的次月...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当月末;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在这些法条中,均以“月”作为纳税义务的终止或起始“期”。 由此...
1、1/ 5 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与截止时间的分析 在实际工作中无论是纳税人还是税务人员,在判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税纳税义务发生与截止时间时,经常有模糊概念,为了便于统一掌握,就相关 文件综合分析,谈谈个人观点。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相关规定 (一) 早在 1986 ...
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应为《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房屋交付的当月末;未按《商品房买卖合同》或其他协议文件约定时间交付房屋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截止时间为房屋实际交付的当月末。 (3)《西安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房地产开发企业 房地产开发用地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起止时...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当月末;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在这些法条中,均以“月”作为纳税义务的终止或起始“期”。 由此...
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文件 法律主观: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1;将原有房产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生产经营之月起. 2;自建房屋用于生产经营,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从建成之日的次月起. 3;委托施工企业建设的房屋,房产税的纳税义... 查看全文 张玲玲律师 执业13年 资质认证 2023-06-29 房产税...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当月末;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在这些法条中,均以“月”作为纳税义务的终止或起始“期”。 由此...
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九条规定,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财税〔2008〕152号文件规定,依法终止纳税义务的,其应纳税款的计算应截止到当月末;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土地使用税。在这些法条中,均以“月”作为纳税义务的终止或起始“期”。 由此...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的计税余值或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有关房产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具体规定主要有财税地字[1986]第8号和国税发[2003]89号两个文件。根据财税[2008]152号第三条规定,纳税人因房产、土地的实物或权利状态发生变化而依法终止房产税、城镇...
6.根据国税发〔2003〕89号文件规定,纳税人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在实际工作中,如何判定“交付使用”或者“权属转移”或者取得“权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