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在次年的1月1日。 其次,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则和房产税是有所不同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是以土地为征税对象,纳税义务人应按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土地的实际占用面积是计税的基础,纳税人需要在每年的1月1日至6月30日之间向税务机关申报缴纳税款。如...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2、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 3、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
“关于确定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问题(一)购置新建商品房,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二)购置存量房,自办理房屋权权属转移、变更登记手续,房地产权属登记机关签发房屋权属证书之次月起计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三)出租、出借房产,自交付出租、出借房产之次月起计征房产...
城镇土地使用税和房产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是根据相关政策文件进行的。 对于城镇土地使用税,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对于房产税,购置新建商品房的纳税义务...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83号公布)第九条规定:“新征用的土地,依照下列规定缴纳土地使用税: (一)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的确定:(1)征用的耕地,自批准征用之日起满1年时开始缴纳土地使用税(2)征用的非耕地,自批准征用次月起缴纳土地使用税。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
【税收便利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通辽税务 2022-06-21 09:47 发表于内蒙古 来源:内蒙古税务 通辽税务 税法宣传,政策指引,最新通知。 公众号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一、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若干具体问题的解释和暂行规定》((1986)财税地字第8号)规定:“十九、关于新建的房屋如何征税? 房产税每年都交还是交一次 【问题】房产税每年都交还是交一次? 1.房产税每年都交。因为法律明确规定,房产税是按年征收、分期缴纳...
房产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根据具体征用情况有所不同。对于征用的耕地,自征用之日起满一年时,即开始承担土地使用税的缴纳义务。而对于非耕地的征用,则需从征用的次月起,即开始进行土地使用税的申报与缴纳。这些时间规定,旨在合理分配税负,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管理和利用。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如何确定?呼伦贝尔市税务局 呼伦贝尔税务 2022-06-20 17:25 发表于内蒙古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微信扫一扫关注该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