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因政府规划等非不动权人原因,导致不动产权人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使用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可申请困难减免税,税务机关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05问 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那严重亏损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严重亏损指纳税人申请困难...
一、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减免 按照税法规定,施工企业可以享受的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优惠包括: (一)按照《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下面简称条例)和(88)国税地字第015号等文件的规定,经批准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从使用的月份起免税5年至10年。开山填海整治的土地和改造的废弃用地以土地管理机关出具的证明文...
不能享受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因政府规划等非不动权人原因,导致不动产权人连续6个月及以上不能使用土地(已办理抵押登记的除外),可申请困难减免税,税务机关酌情给予减税或免税。 05 问 企业经营不善,发生严重亏损,想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
《公告》第一条明确了六类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的情形,包括:1.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2.从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规定的公益事业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和公益性非营利事业单位,以及承担公共交通、污水垃圾处理及其他社会服务公共职能...
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上述情形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合计不超过直接损失额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赔偿、财政拨款等补偿后的净损失额。
五、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减免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规定执行。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管理工作,落实税收优惠政策,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5月5日,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发布《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公告 2023年第2号)(以下简称《公告》),《公告》对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进行...
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和资源税重大损失减免税审批权限下放到区县(自治县)税务局及国家税务总局重庆市税务局相关直属单位。 二、减免税申请条件 (一)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申请条件 除国家产业政策限制或禁止发展的行业外,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困难减免: ...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确保我省困难行业企业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阶段性减免税政策(以下简称阶段性减免税政策)有效落实,结合税收征管实际,现将相关政策解答如下: 一、阶段性减免税政策的出台背景是什么? 为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支持企业复工复产,促进经济社会平稳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省税务局会同省财政厅...
商报全媒体讯(椰网/海拔手机端记者 吴英艳) 8月21日,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下发《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明确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条件,以及明确困难减免税的限额及顺序、困难减免税申请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