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请享受困难减免税的情形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合计不超过直接损...
第一条减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得超过减免年度发生的实际损失。 第二条减免的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不得超过减免年度发生的实际亏损额。 第三条规定的土地、房产,为受到城市建设、环境整治等特殊原因影响,且不属于纳税人过错等原因,不能正...
对于纳税人,如果遇到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严重损失、因城市规划等原因停用房产土地、处于破产程序等情况,都可以申请困难性减免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时,一些从事公共交通企业、污水垃圾处理企业、社会公益事业等行业的企业,以及从事国家鼓励或扶持产业的企业也可以申请减免或免征部分税费。 ...
(2)企业范围内的荒山、林地、湖泊等占地,尚未使用的,经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方税务局审批暂免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 纳税人缴纳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需要定期减免的,年减免税额不足10万元的,经当地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审核,报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批;10万元以上的,经省级财政部门和地方税务局审核,报财政部、国...
关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税问题,以下是对相关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房产税困难减免税 房产税减免政策主要依据的是相关税收法规及地方政府的具体实施规定。根据这些规定,以下房产可享受房产税减免: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由于其公益性质,免征房产税。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房...
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主要涉及到特定的情形和条件。以下是对相关减免政策的详细解读: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困难减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第六条,下列土地可以免缴土地使用税:法规 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土地; 由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的土地; 宗教寺庙、...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年第3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广东省房产税施行细则》《广东省城镇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下放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审批权限有关...
关于《甘肃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房产税 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的政策解读 一、《公告》的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规范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以下简称困难减免税)管理,更好支持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土地使用税暂行条例》和《...
五、本公告执行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申请减免税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1日之前的,按《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房产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6号)、《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税有关事项的公告》(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7号)规定执行。
一、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纳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困难减免税: (一)因风、火、水、地震等造成的严重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遭受重大损失的。 上述情形可申请减免受损当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减免税额合计不超过直接损失额扣除保险赔款、责任人赔偿、财政拨款等补偿后的净损失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