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计提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借:税金及附加-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贷:应交税费-房产税,...
以出让或转让方式有偿取得土地使用权的,应由受让方从合同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合同未约定交付土地时间的,由受让方从合同签订的次月起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第八条:契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签订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的当天,或者...
我公司是一家制造企业,2022年7月因当地规划要求,一处房产和土地被政府征收,但房屋还没有被拆除,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是否还需要缴纳?从什么时候开始不用缴纳?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
纳税人缴纳房产税(从价计征)纳税期限从1月1日至15日、4月1日至15日、7月1日至15日、10月1日至15日,城镇土地使用税的纳税期限从1月1日至15日、7月1日至15日,统一调整为税款所属期当年的10月1日至12月31日。上述规定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