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地铁被诬陷偷拍案一审判决,女子未构成侵权,男子败诉。舆论哗然,质疑判决公平性。判决核心四点:女子质疑男子偷拍行为正当,但行为不妥;事件发生时行人较少,对男子影响有限;女子道歉提出补偿,双方行为可抵消;男子公开发布事件扩大影响,责任在男子。判决揭示,女子道歉后男子应有相应回应,以及公共场...
何某某要求后者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等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当日,何先生的代理律师告诉南都记者,“这...
当事人上诉是正确的,因为直到现在,被告和其他媒体还坚持用“成都地铁偷拍案当事人”称呼,也就是说...
认为两女子不构成对何先生一般人格权的侵权,因此驳回了其要求刊登道歉声明、连续十天在案涉地铁站宣读道...
然后将两名女子和成都地铁都告上法庭,认为对方侵犯了自己的人格权,要求公开道歉,并赔偿精神抚慰金5万...
在构成名誉权侵权的前提下,完全可以就该事情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开赔礼道歉——实际上这位清华学弟在...
这个要取决于法院是否已经查明事实。从目前公开的报道来看,何某并未认为一审法院查明的事实有误,也就是...
最有异议的其实是“公开场合”的定义 从当初发布的视频来看,地铁里的乘客绝不能算少 而这个莫须有的...
首先,我们说一下上诉,上诉是民事案件中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除去特殊的小额诉讼的案件,上诉是合法权益。
都绝无可能要求女方与地铁运营方赔付五万块的精神损失,以及要求地铁方持续广播道歉云云。在以上事实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