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征地工作中按正常程序和标准无法解决的特殊事项,由县(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解决方案,并报本县(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第六十八条本办法施行前已按《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惠府〔2017〕189号)及其他征地补偿规定实施征地补偿的项目,可根据有利于征地工作、保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
惠府〔2021〕2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业经十二届172次市政府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惠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16日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二章 征地程序与工作职责 第三章 征地补偿 第一节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第...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惠府〔2021〕27号 下载积分:400 内容提示: 惠州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市集体土地征收与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及其他权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