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旭峰、贾斯语分别于2017年3月24日、3月10日逃匿境外,至今不到案。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本案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实施了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了受贿、洗钱犯罪,检察机关申请没收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外的有关财产属于二人的违法所得及其他涉案财产,依法应当适用违法所得没收程序裁定没收。法庭遂作出上述裁定。
2020年1月3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依法没收彭旭峰实施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受贿、洗钱犯罪境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黄金制品以及境外违法所得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及孳息、50余万美元及孳息。同时对贾某、蔡某提...
追逃追赃工作必须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2020年1月3日,“红通人员”彭旭峰受贿和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案一审宜判,两人在境内外的违法所得均被裁定没收。这反映了(A、法律靠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B、违法即是犯罪,犯罪即是违法C、法律是我们唯一的行为准则D、法律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相关知识点: 试题来源...
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8 922 38亿元、黄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塞浦路斯、新加坡、圣基茨和尼维斯联邦等国家共计5处...
(二)涉嫌洗钱犯罪事实 2012年至2017年,贾斯语将彭旭峰受贿犯罪所得人民币4299万余元通过地下钱庄或者借用他人账户转移至境外。 2014年至2017年,彭旭峰、贾斯语先后安排彭某一等人将彭旭峰受贿款兑换成外币后,转至贾斯语在其他国家开设的银行账户,...
人民网北京1月3日电 据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2019年12月31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2020年1月3日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8 922 38亿元、黄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塞...
三湘都市报1月3日讯(通讯员 岳正 记者 杨昱)今日,记者从岳阳市中院获悉,该院于2019年12月31日开庭审理了“红通人员”犯罪嫌疑人彭旭峰受贿及其妻子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申请一案,并于今日公开宣判,裁定没收犯罪嫌疑人彭旭峰、贾斯语在境内的违法所得人民币1.038 922 38亿元、黄金制品以及在澳大利亚、塞浦路斯、...
2020年1月3日,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违法所得没收裁定,依法没收彭旭峰实施受贿犯罪、贾斯语实施受贿、洗钱犯罪境内违法所得共计人民币1亿余元、黄金制品以及境外违法所得共计5处房产、250万欧元国债及孳息、50余万美元及孳息。同时对贾某、蔡某提出异议的38万元解除扣押,予以返还;对邱某某所提意见予以支持,在执行...
反洗钱经典案例分析——彭旭峰受贿,贾斯语受贿、洗钱违法所得没收案 (一)上游犯罪事实 2010至2017年,彭旭峰利用担任某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副主任、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或个人在承揽工程、承租土地及设备采购等事项上谋取利益,单独或者伙同贾斯语及彭某一等人非法收受上述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