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记分的限制分数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达到20分或者实时累计达到20分。 第三条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失信记分20分。 第四条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
监督管理办法编制单位信用管理监督检查失信行为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记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None中华...
失信记分的限制分数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达到20分或者实时累计达到20分。 第三条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失信记分20分。 第四条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
失信记分的限制分数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达到20分或者实时累计达到20分。 第三条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第二十七条所列问题,禁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失信记分20分。 第四条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督...
生态环境部近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管办法》)配套的三个规范性文件,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息公开管...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记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监督管理办法》),制定本办法。
1.编制单位未通过信用平台提交单位基本情况信息的; 2.编制单位未通过信用平台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基本情况信息的; 3.编制单位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附具的《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未由信用平台导出的; 4.编制单位未在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中附具《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情况表》或者未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
失信记分的警示分数为一个记分周期内累计失信记分10信记分的限制分数为一个记分周期内失信记分直接到达2020第三条主持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技术单位因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存在《监视治理方法》其次十六条其次款、其次十七条所列问题,制止从事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工作的,失信记分20第四条编制人员因环境影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信用记分办法》修订对比(2023年版)原条款内容修订条款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过程中,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以下统称信用管理对象)的失信行为记分,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