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今日发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的出台是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以下简称《环评法》)相关要求,深化环评领域“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对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下简称报告书(表))编制行为,保障环评工作质量,维护资质许可事项取...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建设单位可以委托技术单位对其建设项目开展...
—5—附件2《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稿)原条款修订条款第一章总则(修改前7条,修改后7条,其中修改3条)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
第一条 为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质量,维护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服务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9号)已于2019年9月20日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该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能力建设指南(试行)...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已于2019年8月19日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11月1日起施行。2015年9月28日原环境保护部发布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环境保护部令第36号)、2019年1月19日生态环境部发布的《关于取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行政许可事项后续...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 编制监督管理办法》意见 管理办法 修改前47条,修改后47条 其中修改25条,删除2条,增加2条 第一章总则 (修改前7条,修改后7条,其中修改3条) 第二章 编制要求 (修改前8条,修改后8条,其中修改5条) 第三章 监督检查 ...
主要编制人员包括环境影响报告书各章节的编写人员和环境影响报告表主要内容的编写人员。 第六条设区的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编制单位的监督管理和质量考核,开展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行为监督检查和编制质量问题查处,并对编制单位和编制人员实施信用管理。 第七条生态环境...
12月25日,生态环境部部长黄润秋主持召开部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排污许可管理办法(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排污许可管理办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编制监督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及其配套文件(以下简称《环评报告监管办法》)。生态环境部党组书记孙金龙出席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