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契税补贴优惠政策。对进城购买商品房缴纳契税进行补贴,凡在2023年7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含)期间缴纳商品房契税的,住宅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20%给予补贴,商业用房按照契税实缴总额的50%给予补贴,所产生的滞纳金全额补贴,具体办法依据《延津县商品房契税缴纳补贴办法通告(延住建字〔2023〕56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