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城市中心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为了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而制定的一条规定。运城市中心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
《商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是于2011年7月25日第11次常务会审议通过,由陕西省商洛市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的政策。商洛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
实施廉租住房保障,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承租住房的能力。廉租住房紧缺的城市,应当通过新建和收购等方式,增加廉租住房实物配租的房源。 第六条 市、县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当地家庭平均住房水平、财政承受能力以及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人口数量、结构等因素,以户为单位确定廉租住房保障面积标准。
本办法所称本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贵港市及所辖县(市、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范围内,家庭收入、住房状况等符合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规定条件的家庭。第三条 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县(市、区)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廉租住房保障管理工作,接受中央...
宜兴市城市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第一条为建立和完善城市廉租住房制度,保障城市低收入家庭的基本住房需要,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的精神,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是指市民政部门确认的本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
《廉租住房保障办法》已经2007年9月26日建设部第139次常务会议讨论通过,经发展改革委、监察部、民政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人民银行、税务总局、统计局联合签署,现予公布,自2007年12月1日起施行。 建设部部长 汪光焘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马凯
《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办法》是为规范廉租住房保障资金管理,提高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廉租住房保障资金专款专用,根据《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24号)的规定制定。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2007年10月30日发布,2008年1月1日起实施。发布信息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
大连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 (2008年5月26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96号公布;根据2012年9月29日大连市人民政府令第122号《大连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的决定》修正)第一条 为完善廉租住房制度,解决城镇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大连市行政区域内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
第一条为促进廉租住房制度建设,逐步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的住房困难,根据《江苏省廉租住房保障办法》(江苏省人民政府令第50号)、《江苏省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苏民发〔2009〕8号)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市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廉租住房保障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本办法所称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