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财政收支情况,平稳过渡,合理安排水利建设支出,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
一、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财政收支情况,平稳过渡,合理安排水利建设支出,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 四、此前规定...
一、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财政收支情况,平稳过渡,合理安排水利建设支出,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 四、此前规定...
一、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对我区所有征收对象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二、各级财政部门要密切关注财政收支情况,平稳过渡,合理安排水利建设支出,积极支持水利事业发展。 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加强政策宣传解读,及时发布信息,做好舆论引导,并加强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地。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有关事项的通知 (桂财税〔2022〕11号)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治区水利厅,广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授权,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壮大实体经济,经自治区...
◆税务总局明确加大增值税期末留抵退税政策实施力度征管事项 ◆三江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三江侗族自治县2022年加强柳州螺蛳粉原材料基地建设以奖代补实施方案》的通知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扩大柳州螺蛳粉出口工作...
2022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所属期)期间,广西免征地方水利建设基金。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自治区水利厅,广西税务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民航发展基金等3项政府性基金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20]72号)授权,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促进困难行业恢复,壮大实体经济,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