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本通知下发实施后,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 (粤高法发[2000] 35号)同时废止。
三、本通知下发实施后,广东省高级人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东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敲诈勒索罪数额认定标准问题的规定》(粤高法发〔2000〕35号)同时废止。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广东省人民检察院 2014年8月28日 来源: http://www.fae.cn/fg/detail526476.html#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J 10号,下称《解释》)已于2 01 3年4月2 7日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发布时间:2014年9月17日 作者:刑委会 责任编辑:李力 附件下载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关于确定敲诈勒索刑事案件数额标准的通知 行业协会网站 专业法律网站 司法机关网站 政府部门网站 新闻媒体网站 ...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3〕10号,下称《解释》)已于2013年4月27日实施。《解释》第一条第二款规定,各省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根据我省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