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做好政策运行评估。及时总结评估政策运行情况,每年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结束后30个工作日内向省财政厅、省税务局书面报送政策运行及评估情况报告。 广东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2022年5月25日 附件: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
【税收政策】关于印发《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 【税收政策】转发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核心区(海淀园)开展基础研究税收政策试点的通知(京财税〔2022〕1342号) 【税收政策】商务部等27部门关于推进对外文化贸易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商服贸发[2022]1...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机制,...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机制,...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一并执行。 一、加强政策协同落实。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加强部门间协作,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境内外高端人才和紧缺人才、澳门居民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协同机制,做...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