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见附件)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且其主营业务收入占收入总额 60%以上。收入总额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机制,切实推动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地落实。 二、细化政策落实...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横琴与澳门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澳门)之间设为“一线”。对合作区与澳门之间经“一线”进出的...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支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现就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设在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符合条件的产业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享受本条优惠政策的企业需符合以下条件: (一)以《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版)》(以下简称《目录...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现就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称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一、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1.财政部和税务总局...
现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22〕1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加强工作协同配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财税部门要积极发挥财税部门职能作用,强化责任担当,成立专项工作组,制定工作方案,建立与行业行政主管机关的协同机制,...
广东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精神,现就调整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称合作区)有关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货物范围事项通知如下: 一、内地经“二线”进入合作区的有关货物视同出口,实行增值税和消费税退税政策。但下列货物不包括在内: ...
广东省财政厅,财政部广东监管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拱北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广州特派员办事处: 为贯彻落实《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总体方案》,经国务院同意,现就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下简称合作区)货物有关进出口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