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全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计价市场行为。其中明确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1、保障工程款价支付比例 工程预付款...
目前为止,31省市均有发文推进施工过程结算,部分省份明确了进度款支付比例。 1、广东省、福建省、黑龙江省、湖南省、重庆市、天津市、江苏常州、湖北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0%; 2、湖北省、浙江省和山西省规定:进度款比例不低于85%...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责任单位:省住建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政府国资委、省公共资源交易监管局、省交易〈采购〉中心,人行武...
发包人应依据已确认的当期施工过程结算文件,按照合同约定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约定的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担保金额不得低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价的10%。💡 这些新规的实施,无疑将为工程企业提供更加稳定和可靠的资金流,降低因资金问题导致的工程延误和农民工工资拖欠...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5%。社会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已完工程价款的80%。工程质量保证金预留比例不得高于工程价款结算总额的1.5%,鼓励以银行保函的方式替代工程质量保证金。承包人认真履行合同约定责任的,缺陷责任期到期后,发包人按规定返还保证...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今年6月,财政部发布 《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 ,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确: ...
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建设工程 进度款支付应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0% 。 ∨ 山西:进度款支付比例不得低于85%!发包人不支付的,承包人可停止施工,由发包人承担违约责任! 近日,山西省住建厅等4部门联合发布《关于稳定建筑业运行保障行业提质发展的通知》。
政府投资项目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到85%,建设单位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以及拖欠工程款的理由。 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并按时足额拨付人工费用,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 不仅如此,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市场主体制度性交易成本的意见》。《意见》...
2月6日,浙江省住建厅发布《关于发挥标准造价作用助推建筑业做优做强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明确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项目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意见》进一步了规范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和工程计价市场行为...
支持政府投资或国有企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工程预付款制度,工程预付款应不低于合同总价(扣除暂列金额)的10%,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提高至已完工程价款的85%。 编者注:去年6月,财政部、住建部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有关办法的通知》,自2022年8月1日起施行,自此日期起签订的工程合同应按照本通知执行。其中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