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工程预付款不包括需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对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 在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方面,《意见》提出: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
对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02 推行无争议价款先支付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推行无争议价款先支付 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中约定结算审核期限,超过期限未办结的,按照合同约定及...
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工程预付款不包括需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对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 在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方面,《意见》提出: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 打开网易新闻 查看精彩图片 ...
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节点支付工程进度款,实行施工过程结算的,应当足额支付过程结算价款,不得由施工单位垫资建设,不得将未完成审计作为延期工程结算的理由,验收合格的工程必须在规定的结算周期内完成结算并支付。(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
支付比例原则上不低于扣除暂列金额后签约合同价的10%,其中工资性预付款比例不低于合同价1%,工程预付款不包括需单独支付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对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
对跨年度的重大工程项目,可按年度工程计划逐年预付。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不低于已完成工程价款的85%,经发承包双方确认的变更调整和要素价格动态调差,与工程款同期同比例支付。 02 推行无争议价款先支付政府投资和国有投资的工程项目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和无争议部分先付的竣工结算。
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浙江发文! 近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支持建筑业做优做强的若干意见》。 在减轻建筑业企业负担方面,《意见》提出:将政府投资项目工程进度款支付比例由80%提高至85%,建设单位应当按约定的付款节点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及时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