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加强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推进医疗保障领域的信用体系建设,促进医疗保障领域的诚信自律,构建良好的诚信环境,依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的意见》(中发〔2020〕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制度体系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0〕2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
川医保办发[2022]20号 雅安市及有关市(州)医疗保障局: 2022年6月1日,雅安市芦山县发生6.1级地震。为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和省委省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批示指示精神,切实做好灾后医疗保障工作,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医保支持措施,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已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因灾受伤人员,治疗产...
为逐步规范统一全省门诊慢特病经办管理,进一步提升医保经办管理服务水平,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将强直性脊柱炎等四种疾病纳入门诊特殊疾病管理的通知》(川医保规[2022]6号)要求,现就做好强直性脊柱炎、肺结核、耐多药肺结核、重度骨质疏松(以下简称“四种疾病”)经办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全省四种疾病...
四川省医疗保障事务中心及时受理定点医药机构提出恢复服务协议管理的申请,对申请材料内容不全的,一次性告知定点医药机构补充;对申请材料内容齐备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备案、及时恢复,并告知定点医药机构。 办理地址:成都市锦江区永兴巷15号3号楼3304办公室。 电话:028-86523063 附件:1.四川省省本级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