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关于执行<国家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17年版)>和36种国家谈判药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7]939号)《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关于将17种抗癌药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乙类范围的通知>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8]177号)下发以来,各地从方便参保人员用药、降低个...
川医保办发〔2019〕27号四川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完善省本级国家谈判药品和部分高值药品支付管理政策的通知 详情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