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学位论文开题的,不允许参加论文答辩,随同下届毕业生按相关程序申请学位。 (二)开题报告更改。开题通过后,一般不得更改论文题目及开题报告主要研究内容,确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者,开题后三个月内研究生本人可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导师、学院签署意见,经研究生院批准,方可更改研究主要内容,但必须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