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条 我校授予研究生、博士学位旳学科、专业必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旳学科、专业。 第三条 我校授予学位工作贯彻“坚持原则,严格规定,保证质量,公正合理”旳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原则统一、课程与论文并重旳原则。 第四条 但凡拥护中国共产党旳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确保我校 学位授予工作的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 法,结合我校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工作细则。第二条 我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必须是国
1、山东大学授予研究生、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保证我校学位授予工作旳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行措施》,结合我校具体状况,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我校授予研究生、博士学位旳学科、专业必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旳学科、专业。 第...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实施《中国学位条例》,确保我校学位授予工 作质量,依据《中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措施》,结合我校具体情况, 特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我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学科、专业必需是国务院学位 委员会同意授权学科、专业。
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第八章学位的审定与授予第二十一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进行学位评审时应根据细则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经答辩委员会通过并建议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申请人逐个对其政治思想表现课程考试和论文答辩情况进行全面审核对硕士学位和博士学位申请人分别作出同意授予硕士学位和建议授予博士学位的决议并...
第二条 我校授予硕士、博士学位的学科、专业必须是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授权的学科、专业。 第三条 我校授予学位工作贯彻“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的原则,坚持政治与业务标准统一、课程与论文并重的原则。 第四条 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一定学术水平者,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