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18年1月2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11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山东省节约用水办法〉等33件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正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
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根据2024年1月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35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 济南市历下区金融事业发展中心于20240207发布在抖音,已经收获了1041个喜欢,来抖音,记录美好生活!
人民政府令第 357 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正) 第一条 为了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预防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