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 2024年6月26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建国前老工人退休待遇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4〕6号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
淄博市财政局 2023年7月24日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入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 鲁人社发〔2023〕6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直各部门、单位,各养老保险省直管企业,各中央驻鲁机关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2023年调整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人社部发〔2023〕28号...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淄博市总工会、淄博市工商业联合会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山东省总工会山东省工商业联合会关于公开征集新职业信息的通知》的通知 ...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月2日 附件: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 进一步规范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延长退休年龄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中央驻鲁各部门(单位),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为进一步调动企事业单位高级专家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高级专家服务我省新旧动...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2018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39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调整工作由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统一组织实施,各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复核。各级、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切...
各区县、经开区、文昌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社中心,市社会保险事业中心、国家税务总局淄博市各区县税务局: 现将《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国家税务总局山东省税务局 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关于暂定2023年度全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上下限标准的通知》(鲁人社字〔2022〕16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
为充分调动企业等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积极性、主动性,深入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改革,现将山东省教育厅等14部门《关于推进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指导意见(试行)》(鲁教职字〔2020〕10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意见及各自实际一并贯彻落实。
现将《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根据省民政厅、财政厅、人社厅部署要求,结合区县自身实际,适度扩大低保覆盖范围;适度扩大临时救助范围;落实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政策;强化兜底保障;不断提高救助服务水平,进一步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
淄博市财政局 发文字号:淄民〔2019〕9号 人事综合规定 中共淄博市委组织部、淄博市民政局、淄博市财政局、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民政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关于完善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决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应对疫情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现将《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等13部门关于做好202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20〕4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