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职工保持一定联系的亲属。 第二条不能利用公休假日与家属团聚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职工,应享受《探亲规定》待遇。 第三条由原单位照发工资的在校学习的职工,与不在校学习的职工一样享受《探亲规定》...
第2页 山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通知[接上页] 第十四条 职工在一年内因请事假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规定天数的,可以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待遇。旷工在家与亲属团聚累计超过探亲规定天数的,取消其当年享受探亲假的待遇。 第十五条 探亲假期原则上不得...
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结合我省情况制定如下实施细则。 第一条《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以下简称《探亲规定》)所称的父母,包括自幼抚养职工长大,现在仍与职...
职工本人当年不再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第六条 女职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五十六天(双生、难产七十天,按我省规定二十五周岁以上实行计划生育者增加产假四周)产假以后,又与配偶继续团聚三十天的,视为探亲假,可准予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但两人都不再享受当年的探望配偶待遇。(注:国...
省政府《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已于一九八一年六月三日经山东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原则通过,现印发施行。施行中的具体问题,由省劳动局会同有关部门处理。 关于执行《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实施细则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和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国务院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