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可以同时收取。 履约保证金和质保金的性质与目的 履约保证金是合同当事人一方为担保合同的履行,而给付另一方当事人一定的金钱作为债权的担保,是合同履行的一种担保方式。其目的在于保证承包人完全履行合同,主要确保工期和质量符合合同的约定。质保金则是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资金,用于维修工...
法律并未明确规定质保金与履约保证金不能同时收取。因此,在招标过程中,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需要,同时要求中标人提供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 实践中的操作与注意事项 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质保金和履约保证金的收取标准、方式、退还条件等,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障。 中标人在提交质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