寻衅滋事罪口袋化趋重的问题,终于通过权威调查报告而得以揭示,然而,这仅是解决问题的第一步,真正破解问题更需司法机关的切实努力,对于欠缺构成要件符合性的寻衅滋事案件抓紧进行类型化审查,严格审查“无事生非性”要件的符合性问题,早日使此类案件得到再审复查,才能真正实现实质法治主义导向下破解口袋罪的目标。编...
寻衅滋事罪犯罪动机继承了原来流氓罪,本身不够明确,两罪的共同点在于当事人追求的均为低级趣味,寻求的是精神层面的刺激,并以此填补空虚感,或者借此发泄内心不满情绪报复社会。从目前的法条来看,寻衅滋事罪的主观内容被界定为“随意”“任意”等词,用语本身的含义模糊不清,罪刑法定的界定标准也不明确清晰,内涵、外延...
以案说法:寻衅滋事罪既不应被“口袋”化,也不该用来避重就轻 众所周知,寻衅滋事罪是从79刑法“流氓罪”分解出来的罪名之一,因其保护法益的抽象性,缺乏构成要件的实质定性,寻衅滋事罪常常被滥用,随意出入人罪,因此,从其诞生起便饱受诟病,废除寻衅滋事罪的呼声日渐显露。刑法的生命力在于符合统一规则的解释...
总结:1、寻衅滋事罪最大的问题就是模糊,与罪刑法定所要求的明确性原则存在巨大的冲突,罪与非罪的标准模糊不清,...展开 2023-09-15 13:29939回复 骑士默之前看到一个视频就是,熊孩子抢扮演玩偶的工作人员手上的东西(如商场玩偶手中的道具),或者向玩偶扮演者进行拳脚打击并以此为乐,甚至有的故意捣乱比如趁不...
一、寻衅滋事罪存在的问题 00:09 点击即可跳转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的一份最新调研报告指出:寻衅滋事罪因边界不清,导致被泛化适用的倾向明显。 报告称,调研发现,该罪在司法认定中存在以下问题: 1、被告人的主观动机难把握,容易陷入客观归责; 2、对违法信访行为能否以本罪论处认识不一; ...
2020 年 7 月 7 日,劳教授在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刑事检察课堂主办的“疫情防控下的刑法适用之三——寻衅滋事罪实务适用的合理限定”讲座中重点提及,寻衅滋事罪具有合理存在的空间能够填补处罚漏洞,但应当避免扩张适用导致的“口袋化”现象违反罪刑法定原则。张明楷教授在《寻衅滋事罪探究(上篇)》一文中表示,刑法理论与...
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现状确实存在以下四种:一、非罪行为入罪化二、彼罪行为此罪化三、处罚范围扩张化四、殴打型条款滥用。对此,应当限缩寻衅滋事罪“口袋化”并提出以下限缩理由:第一,限缩该罪“口袋化”能够防
其三,近年来寻衅滋事罪的外延不断扩张,边界日益模糊,口袋化趋势非常明显。凡是找不到其他合适罪名的,就拿寻衅滋事罪兜底。国内已经有大量类似的判例可供栾川法院援引。 但不得不说,这是一个令人遗憾的判决。在这里,我不是在做道德判断,而是在做法治判断。我谴责一切形式的暴力,提倡并拥护尊师重教,但我认为这个案子...
备受瞩目的学生二十年后打老师案件,今天在河南省栾川县法院正式宣判。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处常某一年六个月的有期徒刑。相对于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这个刑期不算重。定罪但轻判,法院或许也在平衡控辩双方的立场。虽然我始终认为,将这个案子定性为寻衅滋事罪太过牵强,但对于这个判决结果,我并不感到意外。理由有三点:...
精确是法治的生命,模糊、弹性立法是自由的天敌。寻衅滋事罪口袋化的趋势必须要停止了。肾上腺素只能带来感官愉悦,有时会留下长远祸患。有些人还沉浸在所谓正义的狂欢之中,殊不知他们正在为自己挖坑。一不留神,自己就会掉坑里。这个坑的名字之一就是寻衅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