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九条 2011年7月1日后对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处理,按照社会保险法和本规定执行;对2011年7月1日前发生的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行为,按照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十条 本规定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X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发布 本文禁止转载或摘编 本文为我原创 点...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于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发布并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这一法规是经过部务会第67次会议的审议后确定的,旨在对《社会保险法》的具体实施进行细化和规范。自2011年7月1日起,这部规定正式生效,对于社...
1发布信息 编辑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13号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已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67次部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部长 尹蔚民 二〇一一年六月二十九日 2规定全文 编辑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