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支付实习生报酬税前扣除管理办法)的通知》规定,企业应按有关规定和实习生签订合同。只要受雇者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且合同期间受雇者在用人单位全日制工作,企业支付给实习生的收入按“工资、薪金所得”项目扣缴个人所得税。 另外,现在个税起征点为5000元。 二、相关法律依据 《...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下发的有关文件规定,大学生因为没有工资、薪金收入,所以其勤工俭学收入应属于个人所得税的“劳务报酬”所得。对劳务报酬所得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规定,劳务报酬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税率为20%。 二、学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