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质:订金是一方当事人为交易需要而向另一方当事人交纳的金钱,不具有担保的功能。 功能:订金的目的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交付订金的一方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二. 数额限制 保证金:保证金数额由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无明确上限限制。 定金:定金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
定金、订金和保证金的区别主要体现在定义、性质、退还与违约处理以及法律效力与适用范围等方面。1、定金与订金的区别:定金具有担保性质,属于债权的担保;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是当事人的一种支付手段。定金只有在对方违约时才可归还,且可能双倍返还;订金可通过双方
一、定金与订金的区别 基础法律关系:定金合同是相对于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订金的约定则是主合同的组成部分。 功能与作用:定金具有债的担保功能,一经给付即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作用;订金则不具有担保功能,其给付仅为履行合同的一部分,如发生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订金需如数退还。 适...
《担保法司法解释》第 118 条规定,当事人交付留置金、担保金、订约金、押金或者订金等,但没有约定定金性质的,当事人主张定金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因此,根据《担保法司法解释》的规定,保证金等非典型担保方式不得类推适用定金罚则,除非当事人明确约定了定金罚则的适用效力。实务中,出现的保证金各种各样...
二、订金与定金的区别 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支持。订金的给付本身属于给付订金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行为。 定金一经给付,则发挥制裁违约方,补偿守约方的功能;而订金给付后,如发生一方违约,导致解除合同的情形时,收受订金的一方必须如数退还订金。
订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与定金的区别如下: 1、根本目的不同。 2、交付的时间不同。 3、发生的根据不同。 4、确定的标准不同。 5、生效条件不同。 6、作用不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 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
订金与定金的区别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二者产生的基础法律关系不同:定金合同相对于主合同而言是从合同,除非当事人有特殊约定,主合同无效则定金合同亦无效;而当事人关于订金的约定是主合同的组成部份。(2)二者的功能不同:订金不具有债的担保功能,其功能在于为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提供资金上的一定的...
1. 订金:它主要是用来支持一方当事人履行债务的资金,不具备债的担保功能。2. 定金:作为法定的担保方式,定金旨在确保合同的履行,当违约发生时,支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要求返还,而接受定金的一方则需双倍返还定金。3. 保证金:它类似于定金,提供合同实现的担保,但与定金不同的是,保证金不具有双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