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5月31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1998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固体废物污染环境的防治.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方式,促进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发展.引导公众树立浪费可耻,节约为荣的观念,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积极参与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安徽省人民...
第六十条本办法所称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第六十一条本办法自2021年9月1日起施行。
(1998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 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修订 根据2024年11月...
2021年5月31日 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 (1998年10月12日安徽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根据2006年6月29日安徽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关于修改《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修正2021年5月28日安徽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