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于2022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
三、增加一条,作为第五条:“省人民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固体废物监督管理平台信息化建设,与发展改革、工业和信息化、公安、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和税务等单位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对接,将各行业主管部门的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信息进行关联整合,统一接入省政府电子政务服务平...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于2022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办法〉的决定》于2022年9月26日经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三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22年9月26日 ...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负责,将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组织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专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