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高校毕业基层就业学费补偿梳理1.六安市边远地区:金安区、裕安区、叶集区、霍邱县、金寨县、舒城县2.对象:普通高等学校中的全 日制本专科生 (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毕业生3.单位:基层单位是指工作地点在县级以下4.条件:服务期满 3 年,每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及以上等级。5.材料:申请表,毕业...
郧西教育 郧西县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象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
现予以公示,若有异议,请于公示之日起5 日内向市教育局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反映。联系电话:7285695。 附件:湖北省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人员基本情况表 利川市教育局 2024年8月6日
连续就业时间 学费补偿对象的连续就业时间,依据就业单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有效证明确认。 中止在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单位变动后不属苏北基层单位的,如果连续就业时间未满36个月,则自动失去学费补偿资格。 申请条件 凡符合以下全部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学费补偿: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和法律;...
江苏省高等学校学费补偿对象 导语高校应届毕业生于毕业次年6月30日前,与苏北基层单位办理就业手续,实际到岗并连续就业达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连续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为引导和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基层单位工作,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细则。
郧西县202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对象公示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省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关于印发<湖北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鄂财教发〔2023〕58号)及《湖北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实施细则》有关要求,经我...
申请对象 我校应届毕业生,包括全日制本科生、研究生、第二学士学位毕业生。定向、委培、少数民族骨干生及在校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专业分析 1、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及学费减免标准,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2、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导语】:大连知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对象:知名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已享受学费免除政策的毕业生不享受学费补偿政策)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截止到申请之日当月或上月,已在连连续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年。 大连知名高校毕业生学费补偿对象 项目申报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
申请对象 毕业当年在同一基层单位连续就业时间36个月以上(含36个月)且就业单位为其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2018年、2019年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享受过中央、其他省份或广西学费补偿政策或逾期未申请学费补偿的毕业生不再受理申请。 申请条件 (一)毕业当年12月31日前自愿到我区基层单位工作,与单位办理就业手续 (签订劳动合同...
学费补偿对象 申请学费补偿的高校应届毕业生(以下简称“毕业生”)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高校(不含境外)全日制普通专科(含高职)生、本科生和研究生(定向、委托培养或在校期间享受免学费政策者除外),2009年以后(含2009年)毕业并获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