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伟铭在8月30日上午8时30分的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第三审判庭受到了备受关注的一审判决。他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交通规则,酿成惨剧,给公共安全带来了巨大威胁。法院公开宣判,鉴于孙伟铭罪行的严重性,判决其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旨在彰显法律的权威,警示公众尤其是驾驶员,务必时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酒后驾...
9月8日上午,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孙伟铭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一案公开宣判,作出了(2009)川刑终字第690号刑事判决:一、维持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成刑(2009)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孙伟铭的定罪部分;二、撤销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2009)成刑初字第158号刑事判决中对被告人孙伟铭的量刑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