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十一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七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第六十二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天的产假。 第六十三条 不得安排女职工在哺乳未满一周岁的婴儿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
本篇将详细为大家解答“《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2025全文”这个问题。《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全文中规定了,女职工生育可以享受98天的产假,难产的和生育多胞胎的,都能增加15天产假,并且用人单位不……
女职工是劳动者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推动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一支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新形势下,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回应女职工迫切呼声,通过立法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意义重大。2021年8月20日,《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经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2年1月1...
2021年8月20日黑龙江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了《黑龙江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条例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保障其在劳动中的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予以辞退、与其解除劳动或者聘用合同。这充分保障了女职工在特殊时期的劳动权益。法规 综上所述,女职工特别保护条例为女职工提供了全方位的保护,包括禁忌从事的劳动、经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的特殊保护以及劳动权益的保障。
《福建省女职工劳动保护条例》全文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女职工的劳动保护,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障其安全和健康,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第一条 为了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根据劳动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及其女职工,适用本条例。第三条 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由本条例...
女职工保护条例的规定主要涉及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的特殊保护,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特定劳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九条,禁止安排女职工从事矿山井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法规 二、对经期女职工的保护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六十条,不...
1、女职工不能从事劳动法规定的禁忌劳动,比如不能常年在矿山井下从事各种劳动; 2、公司对女职工要进行经期保护,孕期保护,产期保护和哺乳期保护。 不能安排怀孕超过7个月的女工作人员在夜间劳动或者延长8小时外的工作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四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