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是2013年12月15日天津市政府发布的文件。通知文件 限行措施 相关文件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第三条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津政发〔2019〕31号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天津市人民政府 2019年12月27日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竞价收入资金(以下简称竞价收入资金),是指根据《天津市人民政府批转市交通港口局市公安局拟定的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津政发〔2013〕45号)规定,单位和个人以竞价方式取得小客车总量调控增量指标并按规定缴交竞价成交款,以及因未按规定缴...
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 津政发〔2019〕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十条因人民法院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发生小客车所有权转移,申请人在本市办理小客车转移登记或者由外地转入本市时,需提交已取得的小客车指标证明文件。 第五十一条因本市人民法院司法拍卖本市号牌小客车发生所有权转移的,竞买人须符合小客车指标申请条件,竞拍成功后,买受人持人民法院和指标管理机构分别出具的有关...
市交通运输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的主管部门,负责小客车数量调控的统筹管理工作。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是一项旨在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增长、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改善环境质量的政策。该办法规定了小客车的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增量指标分为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增量指标包括节能车增量指标和普通车增量指标。 更新指标是指单位和个人将名下在本市登记的小客车办理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或者迁出本市的变更登记后,按规定申领的指标。 其他指标是指符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