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津政发〔2019〕31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小客车指标包括增量指标、更新指标和其他指标。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的通知津政发〔2019〕31号”出自《天津市人民政府公报》期刊2020年第1期文献,主题关键词涉及有天津市人民政府、直属单位、总量调控、小客车、降低能源消耗、行政区域等。钛学术提供该文献下载服务。
各区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现将《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天津市小客车总量调控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现小客车数量合理,有序增长,有效缓解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改善空气环境质量,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需登记的小客车实行总量调控和指标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