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定有问题。收货发货都是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的,数量单价根据合同规定开具发票,不一致就是有问题。
有问题!对税务局来说,增值税专用发票原则上必须数量金额与合同一致,否则就有很大的作弊空间。比如实际销售是:10件×1000元=10000元,成本是:10件×500元=5000元。如果允许数量金额随便开,那开票可以开成20件×500元=10000元,那不就没有增值额,不用上增值税了嘛。然后库存结转完后再花点钱来...
有问题,单价乘数量才等于总价,你光总价一致单价和数量不一致这票应该开不出来吧,除非应该就是现实的时候后面小数点太多了造成的,如果你实在不放心可以退回让他们重开
但此项原则上不会有问题。 开票应与合同一致,收款和发票一致。 发票的单价比合同单价不一样,数量一样总金额一样可以吗?如果是增值税发票,则合同单价是含税价,发票单价是不含税价,二者有一个换算关系式: 合同价=发票价X(1+增值税率) 如果是这样的话,合同单价与发票单价不一样是合理的。 发票明细和合同明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