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 纳税人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其他有关事项,按照以下文件的有关规定...
3.自设立之日起3个月的销售额均为零的纳税人,以首次产生销售额当月起连续3个月的销售额确定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具体计算方法为:二、案例分析篇(含账务及税务处理)甲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从事生活服务业,适用增值税进项税额加计抵减10%政策,2023年2月税款所属期销项税额9500元,当期认证进项税额9000元,当期进项...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二)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有变化 1月9日,财政部 税务总局制印《关于明确增值税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 其中,明确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按照以下规定执行: (一)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二)允许生活性...
一、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汇总目前可以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汇总(双击查看大图)二、案例分析,以先进制造业企业为例某A企业为先进制造业一般纳税人,符合进项税额加计抵减政策,适用比例为5%。2023年8月所属期无加计抵减期末余额,2023年9月所属期销项税额为60万元,进项税额50万元,其中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45万,...
01 增值税迎来新变化 5月起,实行资源回收企业向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反向开票”。一、对资源回收...
2023年1月9日,财政部和税务总局发布了《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1号),符合条件的纳税人可以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此次公告发布加计抵减政策中的热点问题,申税小微已经为你整理好啦,快看过来吧~ ...
加计抵减是允许特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一定比例抵减应纳税额的增值税优惠政策。 二、适用范围与期限 (一)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5%抵减应纳税额。 生产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
纳税人应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的 10%(或 5%或 15%)计提当期加计抵减额。按照现行规定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不得计提加计抵减额;已计提加计抵减额的进项税额,按规定作进项税额转出的,应在进项税额转出当期,相应调减加计抵减额。2023年五项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梳理 ...
根据工信部有关通知,为更好推动惠企政策落实见效,2023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申报截止时间由原来的2024年3月31日适当延长至4月15日。 请符合条件的企业根据《市经济信息化委关于制定先进制造业企业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名单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抓紧申报。请各区主管部门、街镇和重点园区积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