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商参处收到材料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并盖章,交回提交申请的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经商参处收到材料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并盖章,交回提交申请的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经商参处收到材料后,填写《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回执联并盖章,交回提交申请的境外企业或办事机构,由境外企业交回国内商务主管部门(央企为企业总部)保存,即完成报到登记手续。
一、申请办理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须提供以下材料: 1.《境外中资企业(机构)报到登记表》原件; 2.《企业境外机构证书》或《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复印件; 3.企业法人注册证书复印件; 4.境内企业及境外企业情况简介。内容主要包括境内投资主体情况,境外企业主要业务和经营范围,投资主要目的和计划。 二、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