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税计算基数不包括土地补偿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法》第四条,契税的计税依据主要是土地,房屋权属转移合同确定的成交价格,这包括应交付的货币以及实物,其他经济利益对应的价款.此条款并未提及土地补偿费用作为计税依据. 另外,从拆迁补偿费的角度来看,拆迁补偿费并不需要交纳契税.虽然这一规定与土地补偿费用不完...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项目可作为计算加计扣款基数的有( )。 A. 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 B. 支付的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人员的工资 C. 逾
度折扣率的价格D.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但能提供购房发票的,可按发票所载金额并从购买年度起至转让年度止每年加计5%计算扣除E.纳税人转让旧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评估价格,对纳税人购房时缴纳的契税,凡能提供契税完税凭证的,准予作为“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予以扣除,可作为加计5%的基数...
房地产开发企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下列项目可作为计算加计扣款基数的有( )。(2014年真题) A. 取得土地使用权缴纳的契税 B. 支付的直接进行房地产开发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