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资委回复 《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16】133号,简称133号文)提出,已按有关规定实施员工持股的企业,继续规范实施。 根据这一规定,在133号文印发前已经实施员工持股的国有企业,凡符合《关于规范国有企业职工持股、投资的意见》(国资发改革【2008】139号)等员工持股政策...